3 月 272020
一、依據交通部104年10月7日文總字第1040702421號函辦理。
二、各單位(人)申請派用公務車輛時,如有搭乘不具公務人員身分之乘客,請自行評估為渠等人員個別投保意外險,或直接依需求租用遊覽車或計程車等合法商務車輛(均有乘客保險),以確保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時人員之保障。
三、因取消汽車任意險中乘客等相關保險,故請各單位(人)申請派用公務車輛依上開內容辦理。
(1090327公告)
一、依據交通部104年10月7日文總字第1040702421號函辦理。
二、各單位(人)申請派用公務車輛時,如有搭乘不具公務人員身分之乘客,請自行評估為渠等人員個別投保意外險,或直接依需求租用遊覽車或計程車等合法商務車輛(均有乘客保險),以確保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時人員之保障。
三、因取消汽車任意險中乘客等相關保險,故請各單位(人)申請派用公務車輛依上開內容辦理。
(1090327公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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